占道泊车位归属何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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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5日10:14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记者叶波摄影报道:位于南昌市经济大楼前的停车泊位,南昌市机动车辆占道中心要对在此停泊的车辆收费,而新东方花园酒楼筹建处坚决不同意,并将泊车位用竹竿拦起来,双方就此地的归属问题僵持不下。 停车位引起纠纷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经济大楼前,发现经济大楼院子围墙外马路边的14个泊车位已经被竹竿围起来,而且还有一个身着黑色西服的保安在一边看管。在这竹竿包围的里面,却有一块临时占道收费的标志牌。4月11日,占道中心的收费员在这里准备对停泊的车辆收费时,却遭遇“新东方”的工作人员在此拦车入院,不让车辆停靠在泊车位。第二日,“新东方”将泊车位用竹竿围了起来。双方在此处归属的问题上产生了很大的意见分歧,至今没得到解决。 占道中心:占道车位理应归中心管辖 南昌市机动车辆占道中心刘主任认为,临时占道泊车位是由规划局、公用事业局、交警支队3家单位共同组织规划的,由占道中心统一收费管理,此处泊车位属于临时占道车位,理应由中心收费。由于以前南昌市政府在经济大楼办公时,进出车辆很多,为了支持政府工作,因而将此处占道车位移交给大院保卫处统一管理。目前,南昌市政府已经迁走,因而此处管理权也应收回。占道中心出示了有关此处占道泊位的文件,可对方并不理会,“新东方”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新东方”:这里属于大楼一部分 记者来到设在经济大楼裙楼里的新东方花园酒店筹建处,办公室一位姓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临时占道标志牌是数日前才设置的。筹建处的负责人认为,门前的临时占道泊车位原本没有,是新近画上去的。而此处是公司在购买经济大楼时一并转交过来的。他还向记者出示了购买合同及图纸复印件,合同内容也包括“沿街停车场及店面前空地”一项,另外,图纸上的划线部分也将该停车处包括在内,而且上面还盖有南昌市城乡规划局的大印。 南昌市机动车辆占道中心与“新东方”各有依据,为何会出现这样的纠纷?该如何解决?本报将关注事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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