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会解读违章记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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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5日10:50 燕赵都市报 | ||
从今日起,省会试行《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章记分试行办法》,针对办法中的一些规定,记者采访了石家庄市交管局有关人士。 哪些路段非机动车禁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3条,非动车是指“自行车、三轮车、人 根据《石家庄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禁止人力三轮车通行的路段和时间为:7:00至19:00,禁止人力三轮车在中山路(友谊大街至体育大街)、维明街(裕华路至自强路)、裕华路(苑东街至体育大街)、中华大街(裕华路至和平路)和建设大街(裕华路至和平路)通行,禁止人力三轮车在中山路(中华大街至体育大街)横穿。 7:30至12:30、14:30至18:30,禁止人力三轮车在一环以内友谊大街、平安大街、青园街、育才街、体育大街、和平路、新华路、公里街、胜利大街(裕华路至和平路)通行。 非机动车载物有何规定? “记分办法”规定,非机动车载物,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的,一次记3分。所载物体的长、宽、高、重都有相应的规定。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非机动车载物,在大、中城市市区或交通流量大的道路上,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自行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1.5米,宽度左右不准超出车把15厘米,长度前端不准出车轮,后端不准超出车身30厘米;(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准超出车身10厘米,长度前后共不准超出车身1米;(三)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2.5米,宽度左右不准超出车身10厘米,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辕,后端不准超出车身1米。另外,非机动车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 记了分后还罚不罚? 一些读者来电反映,违章记了分后,是不是就不罚款了?根据“记分办法”规定,交通违章记分与对非机动车、行人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处罚或者追究其交通事故的行政责任同步执行。非机动车、行人一次有两种以上违章行为的,应分别计算,累加分值。本报记者:栗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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