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案二审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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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5日12:09 光明日报 | ||
据南京现代快报报道,10日中午12时10分(东京时间1时10分),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名誉损害案在东京高等法院二审判决中胜诉。法庭维持一审“松村俊夫等被告支付李秀英女士名誉损害赔偿金150万日元”的原判,但同时也驳回了李秀英要求对方在媒体上公开道歉以及提高赔偿金额的诉讼请求。这是有关南京大屠杀的首起名誉权官司。 现年85岁高龄的李秀英是南京大屠杀幸存者。1937年12月,侵华日军进攻南京。李秀 1946年中国南京审判日本战犯军事法庭庭审期间,中国检察官曾调查询问李秀英,并在庭审时出示了李秀英的书面证词。然而1998年,日本右翼文人松村俊夫却在其《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一书中,污蔑她是“假”证人,称现在的李秀英不是当年的李秀英。此书一度成为日本畅销书,并成为日本右翼分子否定南京大屠杀的“宝书”。日本右翼伺机以书中内容为借口,攻击李秀英是有阴谋的,且恶意中伤李秀英为历史作证,受到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幕后操纵,再次在精神和名誉上给李秀英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事情发生后,一批有正义感的日本律师自发组织成律师团,义务为李秀英打官司。在他们的帮助下,李秀英于1999年9月17日愤然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松村俊夫、相泽宏明以及该书作者和出版发行社展转社,公开登报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害费1200万日元(100日元约为6.9元人民币)。2002年5月10日,该院判处松村俊夫等被告支付名誉损害赔偿金150万日元,而对于原告提出的公开登报道歉这一诉讼请求未予支持。一审判决后,被告即向东京高等法院提起上诉。李秀英得知这一消息后,以被告未登报公开道歉以及赔偿金太少为由,也向东京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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