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丧子失孙遗产被占求助法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5日14:04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赵升)儿子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不幸身亡,尚未出生的孙子也被要改嫁的儿媳做了引产,儿媳还占了自己的应得的遗产。昨天,家住丰台区花乡的赵老向记者痛诉自己的不幸遭遇。 赵老60多岁,其独子去年11月意外身亡,当时儿媳已怀孕3个月。在分割遗产时,儿媳提出要为尚未出世的胎儿保留遗产份额,赵老同意了,并将自己应得的遗产也无偿赠给了未 老人天天盼孙子出世,谁知儿媳却偷偷引产,要改嫁他人。儿媳对老人说:“为孩子保留的遗产份额应由我继承。你赠给孙子的那份遗产,也应由我继承。”赵老丧子失孙已是痛不欲生了,更没想到儿媳还要占自己的应得的遗产,老人想到了死…… 最后,赵老找到了丰台区花乡司法所。老人从法律人员处了解到,依据《继承法》规定,胎儿尚未出生,还不具有公民的人格,不能成为民事主体,既不享有继承权,也不能成为赠与行为的主体,所以赵老赠与孙子遗产的行为是无效的;其次,胎儿出生时是死体,就没有取得继承权主体资格,不能继承为其保留的遗产,为他保留的遗产份额应当由原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再行分割。
订新闻冲浪 关注重大事件 新浪万千新闻任你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