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通信:电信条例允许 对人体无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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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5日16:56 今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王学军)宣传功夫做得十足,引起众多市民兴趣的“小灵通”,虽然在本市还没有正式开通,但已经对一些市民的生活产生影响。从2月底至今,本报热线电话27500100和96860连续接到数十位读者打来的电话,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明明是私产房,天津通信公司为何未经房主同意便在上面竖起“天线”?“小灵通”基站产生的辐射会不会影响人体健康?为此,记者采访了中国网通集团天津通信公司及市环保部门。 从天津通信公司了解到,该公司于去年10月18日首先在塘沽、大港地区试推行“小灵通”业务。由于“试推”成功,该公司春节前后在全市范围内加紧安装“小灵通”基站设施,准备今年上半年在全市放号。对于一些市民反映的未经业主同意,施工人员“擅自”在一些居民楼顶部安装“小灵通”基站设施的问题,天津通信公司解答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47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在民用建筑物上附挂电信线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公用电信设施”的规定,他们的行为是合法的。公司力图在工作中和每户业主签订协议,在对方应允后再行施工。但由于工期紧、任务重,他们不得不在特殊情况下采取变通方式,即在某些住宅区先找物业部门、街道居委会等请求协助,而没有直接“会晤”业主。公司会尽力做好“善后工作”,个别的会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对于“小灵通”基站的辐射问题,天津通信公司是这样解释的:“小灵通”基站的发射功率是相当小的,分为0.01瓦、0.02瓦、0.2瓦、0.3瓦四种,而移动通信基站的峰值发射功率一般为20瓦至40瓦。当一个“小灵通”基站架设在住宅楼顶时,从无线发射功率角度看,只相当于一部移动电话放置在居民楼顶上,对人体几乎没有任何影响。目前,“小灵通”设备供应商——深圳“中兴通讯”提供的产品,已经获得国家信息产业部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证明“小灵通”基站设备完全符合我国无线电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从其他省市环境检测中心站环境监测报告来看,也可以证明“小灵通”基站设备完全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标准。对于他们应该完成而现在还未完成的工作,他们会尽量“赶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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