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首判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案 判被告一年徒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5日17:11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4月15日电(黄西法方益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杭州首例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一案,当庭一审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朱某系湖北省荆州市人,2001年来杭打工,曾多次到好又多超市应聘未成。2002年8月2日 下午,被告人朱某第三次去“好又多”超市应聘不成,怀恨在心,在回家途经西湖区曙光路与求是路交叉口IC卡电话亭时, 用IC卡拨打电话到市公安局“110”指 另查明,被告人朱某曾因脑外伤致精神障碍,经法医鉴定具有部分责任能力,审理中,法院依法为朱某指定了辩护律 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朱某犯罪事实清楚,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鉴于其具有部分责任能力,依法从轻处 罚。(完)
订新闻冲浪 关注重大事件 新浪万千新闻任你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