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诊断新办法启用 首例患者取得“证明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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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5日17:57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 近日,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诊断医师对在市皮鞋厂工作14年、长期接触氯丁胶、甲苯、香蕉水的一名职工进行了职业病诊断,对照“标准”并经过严谨分析,该职工诊断结论为“慢性重度苯中毒(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这是自去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市首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诊断的职业病患者。上周,该患者取得了“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这标志着新的职业病诊断办法在我市正式启用。 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职业病诊断应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省内首批10家取得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之一,依法对所属行政区域内的申请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申请职业病诊断一般的程序为:申请———受理———诊断———审核和公布诊断结论———立卷归档。凡我市的劳动者确有职业性危害因素接触史,并经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门诊检查发现异常者,均可提出申请。 (倪文炎、姚国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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