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质量不达标 公安局长参加特殊考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5日18:11 新华网 | ||
新华网长沙4月15日电据《潇湘晨报》报道,14日上午8时许,在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进行了一场特殊的考试 。参考的9人当中,除一人系主持日常工作的政委外,余下8人全部是湖南省县级公安局局长,考试内容则是公安法律业务知 识。 几天前,湖南省公安厅一纸明传电报分别发至9名县级局长、政委的案头,要求他们定期赶到长沙,接受执法质量达 标考试和省公安厅领导的诫勉谈话。9人分别是蓝山县公安局 9时30分,参考人员上交答卷后,怀着复杂的心情又坐在座位上。公安部法制局执法监督处处长刘林华开始对包括 9人在内的局长政委和各市州分管法制的副局长及虽已达标但在市州级局排名末位的局长开展法制讲座。 下午2时许,省公安厅法制处一名工作人员向溆浦县公安局局长贺亮文“贺喜”,称他在此次参考中分数最高。 原本心情郁闷的贺亮文开始兴奋起来:“我当公安局长还只有几个月,接到省公安厅的电报时,我还在武汉出差,当 时心里确实不太服气,也真不是个滋味。现在也想通了,知耻而后勇嘛。”他表示回去后,一定按照省公安厅要求,扎扎实实 把执法质量抓上去,而第一步计划就是要把试题分发到县局各基层单位,对全县400多名民警进行一次业务考试,借此提高 民警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完)
订新闻冲浪 关注重大事件 新浪万千新闻任你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