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大厦部分业户被逼搬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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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6日02:51 大连晚报 | ||
■本报记者 溪水 本报讯 地处中山区独立街19号的远大大厦(原帝皇大厦)B座,是由大连远大大厦有限公司开发的一座高档商住两用30层高层建筑。近日,不少业户向记者反映,大厦存在很多问题,一些业户不得不弃家搬走。 据了解,远大大厦B座1995年开始出售,1平方米的售价在7600元至8000元之间。按照售房合同规定,进户门采用高级三防门,配有卫星电视,六部进口名牌电梯,设电视保安监控系统。而当业户入住时发现,所谓的三防门只不过是一道木制门,六部电梯只有两部,其他的全都没有。现任物业管理公司经理谢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可能是因为资金紧张的缘故,硬件设施该楼的确没有配备。 在物业管理收费和其他代收费方面,业户也反映了不少问题。购得2503室的吴女士和1501室的李先生称,他们入住时,在向电信部门交完安装电话的所有费用后,大楼物业管理部门还要向他们收取每部电话300元的进楼安装费,在大楼内楼上楼下迁移电话,每部再收100元的迁移费。水费每吨按5.5元收取,电费每度按0.86元收取,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收费8元,另有管道堵塞,还要收取一定的疏通费。此外,物业管理公司代收的每平方米40元的维修基金,开出的收据却是物业基金。因大多数业户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满意,经多次交涉,物业费才由原来每平方米8元改为现在的6元。 就在记者4月9、10、11日对业户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时,该物业公司4月10日突然贴出一纸通告,将每吨水5.5元改为3.4元,执行时间从2002年10月份计算,理由是有关部门对水价有所调整。据记者了解,大厦物业公司向业户收取的水电费都高于国家的有关规定,物业公司把此收费额解释为有二次加压水和二次变电的存在。 远大大厦B座至今没有成立产权人管理委员会,所有的收费和服务标准及物业管理公司的选定基本上没有和产权人协商,都由大厦有限公司所属的物业公司说了算。物业公司的谢经理对此解释说,大厦的入住率始终没有达到50%以上,所以就没有成立产权人管理委员会,暂由他们自己家的物业代管。 在1906室业户曲女士家里记者看到,她家的自来水管流出来的全是像桔子汁一样的黄水。曲女士说,这样的水她家做饭洗衣都不能用,只能用来冲洗卫生间,生活用水全靠矿泉水。经市卫生监督所抽样检测认定,因管道锈蚀,水的含铁量超标。而要解决这一问题,物业公司称可以更换管道,但六七百元的材料费必须由业户自己出。 购得1608室的梁女士因对大厦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差,收费高不满,加上办不了产权证,大厦部分又改做五洲明珠大酒店,改变了当初商住两用写字间的用途,使业户缺少安全感而拒交了几个月的物业管理费,2001年初居室被物业停电,她只好到另处买房,将此房闲置。 业户的购房款按照合同规定,已在规定时间内分期付清,那么产权证为什么没办?远大大厦的解释是,当初与业户签订了商品房销售合同及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中明确了房屋面积的确认标准。 2000年7月26日,大厦获得了市房地产档案馆、市房地产测绘中心下发的大连远大大厦商品房销售面积核定认证书,业户所购的房屋测绘后的面积比售楼时的面积有所增加,因此,大厦认为,业户应按售价交纳差额面积房款后,才能办理产权证。而业户认为,远大大厦提供的新核定面积“公摊”系数高于合同约定的20%标准,同时1995年至1997年出售的房子,时隔多年,加上折旧和现今的房价,至今仍按当年的售价计算是不合理的。为此,双方在差额款上互不相让,处于僵持状态。 据了解,远大大厦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服务和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经业户反映,已经引起市物价和物业管理部门的重视。这些部门表示将通过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做出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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