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澡跌一跤要赔我2万元惹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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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6日03:03 信息时报 | ||
一名增城消费者入住东莞某酒店不幸跌倒划伤要求索赔惹争议 本报讯 (见习记者 王伯乐) 一名增城消费者入住东莞长安东逸酒店,在洗浴时不幸跌倒,身上有近20处被划伤,要求索赔2万元。昨日,一起向东莞长安镇消费者协会和东莞市旅游局的投诉,引起了当地各界的关注。 昨日,增城某律师事务所的赵先生在长安东逸酒店当时的事发房间向记者追述了该事件的经过。4月13日晚,赵先生入住东莞长安东逸酒店,洗浴之际,因地滑不幸跌倒。在跌倒的过程中,慌乱间扶住盥洗室的玻璃门,谁知,盥洗玻璃门竟整块落地砸成碎片。赵先生随之仰面跌倒在碎玻璃上,身上约有20处被划伤,当时浑身上下多处流血,被酒店送到当地医院进行紧急救护处理。 据悉,该酒店是去年12月开业,按三星级标准兴建的。事后,赵先生向酒店提出了2万元赔偿的要求。遭到拒绝后,4月14日,赵先生愤而向长安镇消费者协会投诉。由于双方各执一词,长安镇消协在调解未成功时,作出了建议双方走法律渠道解决的意见。 但无论此纠纷结果如何,业界人士认为:对于酒店众多的东莞而言,顾客入住登记和安全消费环境都是亟待引起各方关注的问题。昨日,赵先生再次向东莞市旅游局投诉,并准备向法院提出诉讼。 □二大焦点 之一:是否为酒店消费者? 在双方争执的焦点之中,关于赵先生是否是酒店的消费者这点尤为引人注目。据酒店的法律顾问代表刘先生称:在赵先生发生事故的房间,登记入住的名字并非赵先生本人,而是赵先生的诉讼代理客户李某的名字。刘先生说,赵先生未履行登记称,从法律上看,他未与酒店构成消费契约关系,不能算是酒店的消费者。出事后酒店送他到医院抢救,帮他垫付医疗费,已经算是尽了人道主义。 而赵先生则称:我是替李先生代理官司才来长安的,我的当事人帮我办理登记入住手续,这是情理之中,我是事实上的酒店消费者,酒店这种说法纯属借口,想推卸责任。再说,我在入住时,酒店要求有一个人登记就行,我和李先生两人入住,可酒店并未要求我登记。 之二:酒店配套是否安全? 赵先生称,当时他在淋浴试水温时,由于淋浴间地砖表面光滑,且没有任何防滑装置(很多酒店在卫生间都有防滑垫),沐浴玻璃隔板安装也不是很稳固,这才导致我跌倒之后受伤,并可能给身体带来永久的疤痕。 而酒店方工程部人员称:酒店浴室的玻璃是钢化玻璃,地板也是专门挑选的防滑地板砖,完全符合安全标准。酒店的法律顾问代表刘先生称:任何事情都会有意外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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