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伤老翁当庭获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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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6日09:17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平通讯员郭儒村)一位在公交车上摔伤的六旬老翁将公交车司机及其所在公司告上法庭。近日,经南开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司机一次性赔付医药费2000元。 62岁的苗某是北辰区退休干部,2001年9月19日晚7时许,苗某从北辰区果园道乘坐本市某巴士公司公交车。当他上车后不久,公交车突然刹车,将未来得及坐下的苗某甩在汽车 庭审中,苗某要求司机和巴士公司赔偿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六千余元。司机和巴士公司当庭表示,他们难以接受。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司机一次性赔偿医药费2000元,苗某当庭获得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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