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味餐馆吞噬保护动物 专家称野味并非绿色食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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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6日10:2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4月16日电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大雁、狐狸、刺猬汤;斑鸠、鹧鸪、野猪皮……”“天池山味”餐馆的一 份菜单上开列的每种野味价格30280元不等,但这份手写的菜单即使对顾客也不轻易出示。像这样的“内部菜单”在武汉 市黄陂区的野味一条街却十分普遍。4月14日下午,湖北省森林公安部门对这里进行了突击检查,查出了一批国家级和省级 的野生保护动物,记者随同采访。 这条野味街位于该地著名风景名胜区木兰山附近的交通要道。据当地人介绍,几年前这里还不热闹,但随着到木兰山 旅游的人日益增多,这里也逐渐繁华起来,以前的路边小店改头换面成了装修豪华的酒楼和山庄。 随便走进一家酒店,都能看见门口悬挂着一排熏干的不知名的野鸟肉,据说是用来招徕往来顾客的。在“红山墙酒店 ”后厅,检查人员发现了大批正喂养着的鸟或兽。其中一个笼子里有七八只身披五彩的鸟,随行的动物专家说那是环颈雉。不 过环颈雉在该省已经有人工驯养繁殖,暂时还不能辨别是否野生。但在另一家餐馆,发现了猪獾、朱颈斑鸠和赤麻鸭等动物, 专家说,这些动物目前还没有人工驯养,可以肯定是野生的,而这几种全是湖北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其实,这里的餐馆基本上都办了该省林业部门颁发的“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天池山味”的许可证上标明允许经 营的动物为:火鸡、刺猬、野鸭、野鸡、野兔、斑鸠等6种,其中每种年经营在200只以内,而且所有的动物都必须是人工 驯养繁殖,不得是野生的。但是,从店里发现的动物种类远远超过这6种,而且数量巨大,其中有几种确定为野生动物。在执 法现场,湖北省林业局副局长左雄中对当地林业行政官员表示:“必须加大监管力度,野生动物一只也不能经营,而经营超范 围、超数量也应该查处。” 自4月10日打响“春雷行动”以来,湖北省已经查处了大批非法贩卖、经营野生动物的案件。湖北省森林公安局局 长陈毓安介绍说,全省森林公安部门重点对宾馆、酒楼、野生动物驯养场、医药企业等地点进行了深入执法检查。目前已经收 缴3万多只野生动物,其中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巨蜥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25只、猫头鹰7只、秃鹫1只。 湖北省林业局负责人表示,虽然近几年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力度很大,但是食用野生动物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 遏制。在风景名胜区附近的野味一条街已经成为野生动物新兴的消费市场,游客是主要消费者,这一新的现象值得社会关注。 其实,在那些地方不少餐馆在打着野味的名义卖高价坑骗消费者。这位官员提醒人们,野味餐馆“山味绿色美食”的招牌也值 得警惕。因为已经有很多例子表明,食用野生动物是不安全的,野味并非绿色食品。为保护生态计,为自身健康计,还是不要 盲目去食用所谓的野味。(张东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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