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签廉政责任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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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6日10:49 杭州日报 | ||
杭州日报讯 (通讯员钟法记者陈昌旭) 法院的廉政建设一直是群众关心的焦点,近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法院共同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责任书规定中院副院长、基层法院院长、中院各部门负责人作为其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负责人,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加强管理。如负责人分管部门内发生法官职务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基层法院院长必须向中院院长检讨责任,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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