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繁接触三陪女 七旬老翁贪色露富惨遭劫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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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6日10:5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大洋网讯 广州日报报道,东莞石碣镇一名70多岁的老翁,由于频繁带三陪女回住所按摩,不料竟成为两罪犯抢劫的目标,在财物被抢之后,其人也在住所惨遭杀害。日前,东莞中院对该案作出判决。 七旬翁惨死住所内 2002年7月19日7时许,东莞市公安局石碣分局刑警队接到一事主报案称,其父亲黄某被人杀害于住宅内,被抢手机一部、镶玉戒指一枚和人民币900余元。经查,黄某是被人用棍棒类锐器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失血过多死亡的,案犯是由现场后围墙翻入院内作案的。专案组分析认为,该案是一起以谋财为目的的杀人案,作案人在两人以上,不排除熟人作案的可能。 另据现场走访发现,死者生前经常在发廊洗头按摩,并不时带一些女子到住宅留宿。于是,侦查人员根据群众反映到被害人经常出入的两家发廊进行了调查。 发廊女中揪出罪犯 经过对两发廊的洗头女的调查,侦查人员得知,被害人与一名吴姓妇女交往密切,吴某曾多次到其住宅为被害人按摩。经过对吴某夫妇的审讯,吴某丈夫供认了其伙同一名叫吴海洲的男子先后两次潜入现场盗窃未果的事实。 在该夫妇的线索指引下,侦查人员抓获了吴海洲的同伙吴新家的女友欧阳某,从欧阳某口中证实,吴新家和吴海洲曾经商量抢劫一名老人,并在抢劫过程中将老人打死,她同时称两人已于7月19日坐长途车逃逸。 经过调查追踪,侦查人员在惠州将吴新家抓获(吴海洲在逃),审讯中吴新家对伙同吴海洲抢劫黄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老翁露财成抢劫目标 经审理查明,年逾古稀的被害人黄某独居在亲戚的住宅内。2002年7月中旬,吴海洲从三陪小姐吴某口中得知被害人很有钱并且独居,便向吴新家提出共同抢劫。 18日晚,两人窜到被害人住宅外,吴海洲从附近取出事先准备好的西瓜刀、铁水管、白手套等作案工具,爬围墙翻入院内,因被害人外出未归,两人在该屋守候伺机作案。当晚11时许,当被害人进院打开房屋大门时,两人冲进屋抱住被害人进行抢劫,在遭反抗的情况下,先后用铁水管、西瓜刀的刀背猛击其头部,导致其死亡。 目前,东莞中院依法判决吴新家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记者 郑颖哲 通讯员 陈斯、熊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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