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提西:未满岁上学坐车别骑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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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6日11:1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热线提醒 中小学生“交通违章抄告制”即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针对许多未满12岁的小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的违规行为,昨日下午,二分局交警展开专项治理,纠正违章,并督促学校、家长、学生引起重视。 抽查:违规普遍存在 昨日下午5时30分,记者随二分局二大队整治小组来到人民路沿线的花圃路小学。正值放学时间,二大队警长李普伟、胡智带领2名交警拦住4名小学生询问:“请问同学今年多大了?”“今年10岁,上三年级!”李普伟从其他整治小组的信息反馈中得知:其他4所学校情况完全一样,都发现有未满12岁小学生骑自行车上路这一违规行为。 教育:交警上门家访 李普伟、胡智对4名违章小学生耐心讲解交通法规,并将小学生的自行车抬上警用小货车;警长金毅与班主任一起将4名小学生抱上警用面包车,分别送回各自家中。来到10岁的黄薇家中,经交警一番讲解后,小黄薇的母亲一边向交警道谢,一边保证:“为了儿子的安全,保证12岁以前不骑自行车上学,改乘公交车!” 表态:加强安全教育 记者分别走访了花圃路等5所小学的校长或负责人,各校对此都十分重视,纷纷表示要请交警为学生上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强化学生们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并将与交警配合,对12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等违章行为予以纠正。 何璐记者曹笑实习生徐敬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明文规定: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造成交通事故,其监护人应负相应责任。 ◆在即将实施的成都市“交通安全学校”考核标准中,明确指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和评选交通安全学校”: 1、发生本校师生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交通死亡事故或者一次重伤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 2、学生交通违章一年内被抄告20次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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