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救人 却遭医院扣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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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6日13:04 重庆商报 | ||
好心救助一受伤的陌生人,因伤者无钱及时缴费,医院竟扣押了好心人的身份证和驾驶证两天。 4月12日晚19:20许,在杨家坪搞装修的民工彭学武在收欠账时被人刺伤,昏倒在巴山煤炭房的一巷道中。 19:40许,在煤炭房租房住的陈浪正和妻子一起做饭。借着屋里昏暗的灯光,他忽然发现屋前的巷子躺着一男子,且伴有一股血腥味。陈走出家门,发现该男子地下有很大一摊血。“他受伤了!”陈浪立即叫妻子拿来一块干净的毛巾,为其止血。他的妻子拨打了110和120。 接着,陈浪随救护车把伤者送到渝中区一知名医院抢救。在医院,医生从伤者的身上找到身份证,陈才知道伤者叫彭学武。 “请先缴钱!”见彭学武的身上无钱,医生对陈浪说。 “我和他不认识,”陈浪说,他身上也没有钱,只有自己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希望医生赶紧救人。在医生的坚决要求下,陈被迫把自己的身份证和驾驶证“交”给了医生。 经诊断,彭学武的伤口很深,已经刺进了胸腔,造成了血气胸。 第二天上午,陈浪到医院请医生先把他的驾驶证还给他,以便上班。尽管彭学武的父亲已经来到医院,尽管陈一再说自己是出于热心救人,可是院方坚持请陈浪先缴医疗费用。 “医院如此做法,让我实在难以接受!”昨日,陈浪气愤地对记者说,他是一名驾驶员,由于驾驶证被医院扣押已有两天不能上班了。直到昨天上午9:00许,彭学武的父亲找来足够的医疗费后,医生才归还了陈的驶证和身份证。 对此,该医院一医生告诉记者,现在医院抢救伤员后收不到钱的现象很多,他们也实在是没办法,才采取这一做法。 对此,重庆市歌乐律师事务所律师石志强认为:市民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只有公安机关才能扣押,其他任何单位无权扣押(除当事人自愿外)。医院以这种方法来防止欠费很不妥。 记者 黄航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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