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一医院多收费物价局不公示 百姓告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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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6日14:52 四川在线 | ||
四川在线消息 昨日,一起“民告官”的官司在绵阳市三台县法院开庭审理。由于庭审内容涉及医药收费这个热点,上午9时15分,近600名自发赶来的群众挤满了审判庭。 投诉:医院多收费 原告代理人吴功斌在庭上陈述,2003年2月9日,他的儿子吴越因烫伤被送到三台县医院住院治疗。在出院缴费时,吴功斌觉得收费存在问题,便于2003年2月12日与绵阳晚报记者 被告三台县物价局接投诉后,于3月1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吴功斌调查和处理情况,结论是在吴已经向医院缴纳的131元中,医院收取的药品费用正确,但治疗收费多收65.75元。根据相关法规,物价局责令县医院退还吴功斌65.75元,并给予相应罚款。 争执:应否公示并深入调查 收到退还款的吴功斌并不罢休,执意要物价局将这份处理结果在全县予以公示,并且对三台县医院近几年的收费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并公示。吴功斌在庭上说,根据物价局调查结果,医院向他多收了50%的费用,那么,县医院必然对其他患者也存在多收费情况,因此,对县医院近几年的收费情况进行调查非常必要,同时依据《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调查结果,吴因此向法院提交了物价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起诉状。 物价局认为,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了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公告的范围,强调是对违反价格法拒不改正的进行公示,吴功斌的投诉不属于这个范围,物价局可以不予以公示;至于吴功斌要求物价局对县医院近几年的收费情况进行深入调查,这一理由更不能成立,现行国家价格法有相关规定,并不是当事人要求查处哪里就是哪里;另外,原告在口头举报和书面请求中并没提出这一要求。由于双方争执不下,上午11时许,法官宣布闭庭,改日宣判。 庭外:各方有余音 庭审结束后,众多前来旁听的群众并未立刻离去,一位姓余的大姐说,很多人对县医院的收费标准不清楚,大家希望吴功斌的官司能使收费更透明。记者问吴功斌,假如官司输了怎么办,旁边有人接话说:“我们大家凑钱,支持他继续上诉!” 昨日下午,记者前往三台县物价局。局长肖联高很肯定地说,该局一直严格依法行事,他相信这场官司不会输;由于吴功斌曾在三台县城张贴《县医院乱收费、物价局涉嫌失职成被告》的传单,他们将依法保留起诉吴毁损物价局名誉的权利。肖联高透露,由于吴功斌于2月12日到物价局投诉以后,又向县医院递交了郑重告知,要求县医院赔付他精神损失2万元,否则将起诉,因此,肖联高怀疑吴的起诉动机并不单纯是为了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记者秦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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