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城区市容局局长表示罚款必须写明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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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7日07:52 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张蕙 实习记者 江山 实习生 韩苗)本报4月16日报道的《挂一块牌匾被罚款两次》,报道西安市新城区市容综合监察大队罚款时不写罚款依据、经办人、以及年月日,记者昨日采访了新城区市容局王连生局长,王连生表示,不写罚款依据是不允许的,他已责令区市容局纠风办调查这件事。 王连生说,处罚单上应该写明违反了哪些条例,他表示,对于这件事,先查一下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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