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6区最低经济收入家庭6月起可申请廉租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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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7日07:52 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舒阳)为了解决城镇最低经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西安市近日出台了《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从6月1日起,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等“城6区”符合条件的城市居民可申请廉租房。 什么是城镇廉租房 城镇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实施社会保障,为非农业常住户口的最低经济收入家庭提供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其建设和管理由国土资源和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主管。西安市廉租住房的来源包括四个方面:西安市、各区政府为最低经济收入家庭新建或购置的住房;腾退的公有住房;最低经济收入家庭现租住的并经西安市国土资源和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公有房屋;社会各界捐赠的住房。 申请廉租房需要啥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西安市城6区非农业常住户口;持有西安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经济收入家庭的证明;无房户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家庭;对社会作出突出贡献且收入较低的住房困难户。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本人应向其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单位提出申请,再由受理单位到国土资源和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登记。申请登记时应出具下列证件:租住廉住房登记申请书;家庭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街道办事处和单位出具的该家庭现住房情况说明和现住房租赁证明;西安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经济收入家庭证明。 对符合租住廉租住房条件的,国土资源和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审核后登报公示,在30日内无异议的,按其住房困难程度和登记先后顺序,公开、公平配租。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由相关部门每年定期公布。 五种情况下可收回廉租房 有关部门将定期对承租户家庭收入进行核查,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经管理部门批准,将收回廉租住房:承租人家庭收入已超过全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无故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承租房无故闲置3个月以上的;将廉租住房转租的;改变房屋用途的。C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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