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蛙岂能私自贩卖 昨日7000只青蛙放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7日10:03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王萌、徐东洲)青蛙岂能随意饲养、贩卖?昨日,石家庄市汽车客运北站保卫科的工作人员接连查获两起私运贩卖青蛙案。 据汽车北站保卫科刘副科长介绍,当天上午9时左右,他发现一位中年妇女正从客车上卸货,编织袋内不时发出叫声,显然装了活物。工作人员打开袋子,编织袋中竟是青蛙!该妇女扔下袋子转身就跑,立即被保卫人员抓了回来。事隔仅10分钟,工作人员发现另一个中年男子正 在北站派出所,记者见到了这名贩运青蛙的妇女。据她称,自己是平山县平山镇人,自1991年开始饲养蛙类。她反复强调自己办有养殖证,只是没有带在身上。当记者询问具体如何养殖时,她支支吾吾地说是从河沟等地抓来一些野生青蛙,放进自家的池塘中进行养殖。而执法人员表示,既然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的养殖证件,该行为就被视为违法。 对此,河北省林业厅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处一位负责人说,在野生动物养殖方面,国家有严格的规定,对于蛙类,省有关部门只颁发过牛蛙的养殖许可证,从未允许养殖青蛙。 记者在现场看到,被装在编织袋中的一些尚未长大的小青蛙已经因为挤压、缺氧而丧生。为保护这些小生命,执法人员决定立即将其放生。当天,记者随同派出所的执法人员用了近一天时间,将11个编织袋中的近7000只青蛙全部放生至民心河中。
订新闻冲浪 关注重大事件 新浪万千新闻任你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