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契税又有新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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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7日10:25 沈阳今报 | ||
记者 吕进 今报讯 为了让老百姓在购房中能得到更多的实惠,也为了4月23日沈阳市第五届春房产交易会房展交易会的成交额达到历史新高,刺激沈阳房地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在房展会开幕前,沈阳市对住房消费的税费政策进行了调整。调整方案如下: 在一年内个人出售住房后又购买住房的,或购买住房后又将住房出售的,如果购房款 住户住房被拆迁用货币安置的,自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18个月内首次购买住房,现所买房屋与原有房屋面积、价格均有差异的,按价格差额缴纳契税;对购买存量住房的,按面积差额收取交易手续费。 在房交会期间,居民个人购买普通住宅的,按1.5%税率缴纳契税。但为鼓励居民改善住房条件,实行财政补贴的办法,由市、区两级财政对纳税人缴纳契税给予50%的补贴,并减半收取存量住房交易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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