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想害人玩火玩上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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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7日11:11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 近日,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罕见的诬告陷害他人案作出一审判决:宣告被告人郑某诬告陷害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具有研究生文化程度的被告人郑某是湖北人,原系某广告公司总经理,因其所在公司与某集团公司发生经济纠纷,认为是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邵某处事不公,便对邵怀恨在心,意图报复。去年5月20日,郑某开始实施“复仇计划”:他将邵某的身份证号码和10000元人 郑某自以为计划周密,谁知他的阴谋在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中一一败露,连同亲弟弟在内的6位证人的证词、公安局出具的搜查笔录、扣押物品等等,最终将他推上了被告席。(李思红、丁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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