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域发生撞沉船事故 涉案船欲逃法官赶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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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7日13:25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戎明昌通讯员/林依伊)前日,广州海事法院汕头法庭在扣押一艘涉案轮船时,从受理申请、审查立案到完成扣船不足3小时,创下了办案新纪录。 本月11日,汕头海域发生了一起船舶碰撞事故。武汉冠中航运有限公司所有的“昌顺达99号”轮与“闽粤18号”轮相撞,“昌顺达99号”轮及船载货物沉没。事后“闽粤18号”轮接受了海事机关的调查。4月15日下午3时,广州海事法院汕头法庭接到武汉冠中航运有限 当海事法官赶到船舶停靠地时,发现该轮泊于港口锚地,离岸边有一段距离。法官们当机立断,雇乘一艘小渔船直奔“闽粤18号”轮。当到达该轮时,该轮已经发动主机,准备启航了。因船员不配合,该船没有舷梯可登,法官们攀爬船舷防撞轮胎强行登轮。该轮船长拒不签收法律文书,甚至采用声东击西的办法,一方面利用大副与法官周旋,另一方面登上一艘小艇企图离船,被法官及时发现并制止。汕头中级法院闻讯,立即派法警赶赴现场协助扣船。船东闻讯赶到船上,签收了有关文件。 法官马上召集全体船员,向他们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告知如果私自转移被保全财产将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并要求船员严格遵守停泊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定时向海事法院汇报船舶动态。为防万一,法官对船舶主要设备进行拍照,扣船任务才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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