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泗洪干部定期申报家庭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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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7日13:37 扬子晚报 | ||
本报宿迁电 泗洪最近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收入和职业行为监控网,规定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乡科级干部,每半年汇报个人财产收入情况,其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建房、租售房、婚丧喜庆、经营等重大事项,事后一个月内主动汇报登记备案。 泗洪规定,全县党政机关、审判、检察部门、事业单位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必须每半年汇报一次个人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以及劳务所得、承 为使干部廉正监督经常和制度化,泗洪实行干部重大事项公开制度,公开报告内容包括: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重点是建房审批和资金来源情况;本人参与操办及近亲属婚丧喜庆情况,说明办理的原因、方法、时间以及邀请对象、宴请人数、收受礼金、用车情况;本人因私出国的活动、经费来源和支出;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企业的情况,受聘担任其他类型企业的职务情况,有无为其提供便利及优惠条件等;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农村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包括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农村责任田退留、税费交纳等。 泗洪晓谕各级领导干部,其家庭收入及重大事项,不按时申报或弄虚作假、欺骗组织、报告失实的,将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处分,直至追究纪律责任。(顾巍钟)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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