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花盆砸出55名被告 真正祸魁在哪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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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7日13:40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 (记者 邓雪)莫明奇妙被高空掉下的花盆砸成7级伤残,伤者将花盆下落地——渝中区文华大厦B座的55位业主告到了渝中区法院。昨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祸魁未“浮出” 伤者是中国十八冶金建设公司第三工程公司的蒋祥发。蒋诉称,2001年9月27日早晨6时许,在回值班室途中,经过渝中区文华大厦B座路段时,被该幢楼一住户抛下的一个重达2公斤左右的塑料花盆击中头部,当即倒地昏死过去。 蒋祥发先后共花去医药费71000余元。事发后祸魁始终没有“浮出”。 律师各有理 在庭上,蒋祥发的代理律师认为,由于这起高空抛物伤人案一直无法查到肇事者,作为民事案件,应该由该栋楼的住户共同承担。 而被告共同委托的律师认为,出事地点和B座所有住户间隔有近20米远,如果花盆自由落下,不可能伤及到蒋祥发,很明显花盆是有人抛下的,所以此案不应作为民事案件起诉,而属刑事案件。 住户都喊冤 昨日庭上,55名被告均自称“比窦娥还冤”。有的称自己的房子早已租给他人使用;有的称自己从没有养花的习惯;有的称自家窗子都有护栏等。 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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