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妹妹”床上现男儿身 未婚夫怒杀“贞洁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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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7日14:24 温州新闻网 | ||
在那个意乱情迷的夜晚,娇滴滴的未婚妻突然呈现出男儿身时,不可抑制的愤怒使未婚夫丧失了理智,举起了手中的刀……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 1998年夏天的一个傍晚,沈阳市某公园门前很多人在纳凉。 快到而立之年却一直没有婚娶的李力刚一个人出来遛遛。忽然,一个坐在台阶上身穿白色套裙的妙龄女子吸引了李的目光。见李力刚一直盯着自己,这个女子嫣然一笑:“你好!”二人随即攀谈起来。 夜深了,两人依依惜别,约好明天再见。 租房同居 不久,李力刚和琪娜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在李力刚的一再要求下,琪娜上门拜见“公婆”了。琪娜也三天两头来看望老人,忙里忙外,俨然一个标准儿媳妇。但是,当李家提出结婚时,琪娜却以种种借口推脱。 1998年11月末,李力刚租了一套房子,和琪娜做起了“夫妻”。 “贞洁女子”竟是男人 刚开始同居的日子,李力刚多次提出非分要求,均被琪娜义正词严地拒绝了。“我的未婚妻真是一个贞洁的好女人!”李力刚深深庆幸。 1998年12月的一个深夜,李力刚趁琪娜睡着了,再次来到琪娜的床前。当他动手脱琪娜的衣服时,琪娜惊醒了。李力刚不顾琪娜的反抗,强行扯下她的衣物。令李力刚大吃一惊的是,琪娜居然是个男人! “力刚,你听我解释,我从小就喜欢打扮成女孩子……” 这时的李力刚听不进任何话了,巨大的羞耻感紧紧攫住了他:“我李力刚居然和一个男的处了半年的对象!我还把他当宝贝!我还幻想和他结婚!”愤怒的李力刚抓起桌上的一把刀,刺向了琪娜…… 看见琪娜流了一地的血,李力刚害怕了。他一面给父母打电话,让他们送琪娜去医院,一面到公安机关自首。琪娜最后因为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2002年初,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因为琪娜男扮女装有过错在先,李力刚有自首情节,故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记者附言 因为琪娜已经死去,我们无法探询他为什么要男扮女装,而且还要和李力刚“同居”,但这件事对李家来说,无疑是个致命的打击。如果李力刚能在与琪娜“同居”之前坚持见见“她”的家人,或是在没有领到结婚证之前,不那么“前卫”的租房同居,也许,就可以发现琪娜的真面目,还有,如果在发现琪娜“秘密”的时候,李力刚能冷静处理……本报提醒人们:擦亮慧眼,莫让李力刚的悲剧重演。(文中人物为化名,感谢省高法刑事审判庭协助采访。)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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