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家庭暴力致伤鉴定中心为受伤姐妹送“绿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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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7日15:16 新桂网-南国今报 | ||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4月17日讯(记者毛秋雁)广西省柳州市家庭暴力致伤鉴定中心刚成立才3个月,便积极发挥了它的社会影响力,为众多遭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妇女提供了法律援助。 仅从家庭暴力的收案个数来看,今年柳州市中级法院的收案数就达到了去年全年总数一半。4月15日,全国妇联权益部副部长邓丽来柳调研,对柳州市妇联这方面的工作给予了充 1997年,35岁的李某与53岁的丈夫覃某结婚后,厄运便接踵而来,只要丈夫稍有什么不随心,就拿她来撒气,每每将她毒打一顿。 2003年初,她向柳州市柳北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鉴定中心为她出具了致伤鉴定报告。根据这份鉴定,法院认定此案为家庭暴力,判决双方准许离婚,并责令男方支付女方几年来因家庭暴力所造成的精神损失赔偿3000元。 记者从柳州市伤残鉴定中心了解到,截止今年4月14日,该中心共接待来访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16人,为12名符合鉴定条件的受害人出具了鉴定报告。从收案数看,这是2002年柳州市中院全年收案数的一半。记者还了解到,更多的妇女姐妹是前来进行相关咨询。仅3月份,来访人数就达107人,是去年全年来访总量的四分之一。 柳州市妇联权益部部长伏家远认为,中心来访人数的日益增多,并不表明家庭暴力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而恰恰反映了受害人利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意识越来越强。 因为从鉴定结果来看,不少人是多次受到伤害后才找到鉴定中心的。但从妇联的接待数与鉴定中心鉴定数量比,又说明大多数受害者仍未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她希望更多的受伤姐妹们能够大胆站出来,为自己找回权益 记者了解到,柳州市妇联正在与“110”报警中心、柳州法律援助中心进行磋商,准备尽快成立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和妇女权益法律援助中心,让更多受到家庭暴力伤害的妇女得到保护。周培霖(见习)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作者:毛秋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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