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超市进行消防专项治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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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7日15:33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 4月15日起至6月中旬,北京市消防局、市商委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在本市大商(市)场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市)场、超市;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地下商(市)场、超市;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家具城、建材城、灯具城和各类商品批发市场均被列入专项治理范围。 据了解,1998年至2002年五年间,发生在本市商(市)场内的火灾570起,造成11人死 此次消防专项治理的重点是:商(市)场消防组织不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灭火、疏散预案不完善的;商(市)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现行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商(市)场营业厅内柜台、货架设置混乱,不利于人员疏散的;商(市)场未按现行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和轻便灭火器材的;按照现行消防技术规范应设置消防防烟、排烟设施而未设置防烟、排烟设施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或违章使用电热器具及煤油炉、酒精炉等明火设备的;商(市)场内从事餐饮、娱乐等经营场所的用火、用电、用气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存在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超过规定期限未进行整改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商(市)场未经消防审核、消防验收,或经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营业的。(胡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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