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背下孽债 一男子被判向非婚生女儿付抚育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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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7日15:4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4月17日电据新民晚报报道,年过不惑的诸某难以抗拒婚外情的诱惑,而背上了难以抛舍的孽债,最终导致 妻离子散。日前,上海闵行区法院作出“诸某每月支付非婚生女儿晶晶抚育费350元,至18岁止”的判决。 诸婚后育有一女,但自从经营了歌舞厅后,与20岁的KTV小姐芳芳坠入爱河,并于2000年初生下一女晶晶。 但事过境迁,诸某成了一个无业者。至此,他不再支付晶晶的抚育费 闵行法院认为,晶晶是无辜的,她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最后,法院根据诸某去年的收入,确定了其支付抚育 费的数额。(杨克元陆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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