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街头挂国旗可别随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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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8日09:53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记者叶波报道: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国旗的挂放位置、高度及升降仪式,都有明确的标准,并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规定。昨日,记者在南昌街头却发现国旗错挂、乱挂的现象。 昨日下午,记者在南昌八一广场附近发现,某售楼处的楼顶上,大大小小共5面五星红旗在风中飘扬,且最南面的一面国旗已歪倒在一边。与鲜红的五星红旗相比,锈迹斑斑的旗 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江西阳明律师事务所邓律师认为,国家颁布了国旗法,各单位在挂国旗时就应依法办事。乱挂、错挂国旗以及国旗污损后不及时更换,均属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责令其改正。 对于南昌市街头挂国旗不合格的现象,我省著名旗帜收藏家黄明延先生告诉记者,南昌市挂国旗不合格的现象相当普遍。国旗挂放有明确的标准,相配套的旗杆也有一定的要求,不能随意用小竹竿代替,室内挂国旗也有室内的标准,而且重大节日和活动,都应举行升旗仪式,但南昌并没有。他认为,国旗升挂放是否合格,直接体现南昌市民的爱国意识、文化素质,在花园城市建设中的南昌,这一点更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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