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是判了心也被伤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8日10:01 今日早报 | ||
本报记者 朱海兵 通讯员 尚法 早报讯 杭州市上城区法院近江法庭的法官,昨天下午4时专程来到了曹光荣老人位于茅廊巷的家里,把他的大儿子、二儿子告他和小儿子要求分割已故老太房产一案(见本报3月28日报道)的一审判决书,亲手交到了老人手里。 法院在判决书中说,这是一起家庭遗产继承纠纷,本应通过协商自行解决析产问题,但双方分歧意见较大,诉到法院解决也无不当。那套面积为103.77多平方米的房子,是老人及老伴在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夫妻共有财产。老人的老伴死后,作为继承人的老人及3个儿子,都没有表示过放弃其所留遗产份额的继承。根据判决书,老人享有这套房产62.5%的产权,3个儿子各享有总面积12.5%的产权。 老人已年届八旬,身体还挺不错。接过判决书,他戴上一副老花眼睛,一字一句地仔细看起来。看着看着,他的眉头越皱越紧。看完后,他生气地把判决书一放,说:“法律归法律,应该还有一个理字。这房子是我一人购置的,那两个儿子平时都不来管我,白生白养的,怎么还有份?” 一位法律界人士说,现在杭城有很多“家庭官司”,都是因为房产问题引起的。不过人毕竟也有感情,做事还要讲点人情味。像本案中这两个当原告的儿子,完全可以在老人百年之后,再来要求继承房产。
订新闻冲浪 关注重大事件 新浪万千新闻任你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