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给陪舞小姐“小费”舞厅撒野打伤民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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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8日14:41 云南日报 | ||
3施暴人被判刑 到歌舞厅跳舞的一醉酒男子,因拒绝给陪舞小姐“小费”而与舞厅保安发生纠纷,随后一对夫妇被喊来帮忙,当民警赶到现场处理时,这名醉汉与这对夫妇竟丧失理智,撕扯民警的制服,谩骂、殴打民警,导致一民警被打成轻微伤。昨日,3人因犯妨害公务罪而被判刑,同时向被打伤的民警赔偿。 昨日下午,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大法庭内座无虚席,旁听的记者得知,曾祥利和张昌健、钟邦英夫妇都是四川省富顺县人,岁数相差不大。曾祥利是无业人员,张昌健夫妇是个体户。去年11月9日晚,曾祥利与两男子到官渡区高家村一歌舞厅喝酒跳舞,跳了约1小时后,曾祥利的陪舞小姐向曾要“小费”,由于曾坚决不给而发生争吵,继而曾等人又与舞厅保安发生纠纷。曾等人担心“寡不敌众”,另一男子就打电话喊来张昌健、钟邦英夫妇等多人帮忙。由于担心事情越闹越大,舞厅的人跑到附近的春城路派出所二岗亭报警,警岗人员看事态严重又向春城路派出所报警,当晚值班的民警李越飞等4名民警接报及时赶到现场处警。在调处过程中,曾祥利、张昌健夫妇等人既不听劝解,更不听从民警调处,拒绝出示身份证。随后,他们开始谩骂、殴打民警,李越飞的脸上、脖子上都留下了钟邦英的抓痕,其他民警有的制服被撕破,有的上衣钮扣被全部扯掉。最后,李越飞等4民警在联防人员和群众的帮助下,才将曾祥利、张昌健夫妇3人制服带回派出所处理。随后,李越飞被送往医院治疗,后经鉴定,李越飞的伤情为轻微伤,几天后,张昌健夫妇的家属向公安机关交了4300元钱。去年12月16日,曾祥利、张昌健夫妇3人均被依法逮捕。 昨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以曾祥利等3人因涉嫌犯妨害公务罪向官渡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民警李越飞也就民事部分要求3被告赔偿各种经济损失4600元。庭审中,3被告对上述事实均无异议;民事部分还当庭达成调解,双方愿意以张昌健夫妇家属随案移交的4300钱作为李越飞的赔偿金。在最后陈述时,钟邦英还流下了悔恨的泪,并请求法官看在他们夫妇有一个4岁儿子的情况下,给予从轻处罚。 鉴于3被告人悔罪态度较好等因素,官渡区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曾祥利、钟邦英、张昌健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1年、半年;随案移交的4300元作为李越飞的赔偿金。 丁强唐文凤(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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