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破300万元诈骗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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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19日01:31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通讯员王险峰记者今言报道日前,长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八队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常国华利用合同诈骗300余万元的案件,骗子常国华已被依法批捕。 2002年12月31日,经侦支队接到长春市某公司报案称,2002年9月,该单位与二道区兴达水泥厂签订了水泥供销合同,为水泥厂供给价值146.82万元的4785吨水泥,但至今只收到货款74万多元,且水泥厂法人代表常国华下落不明。常国华的行为已经涉嫌合同诈骗。 经过调查得知,常国华,48岁,家住二道区,1993年因盗窃被判刑。据其邻居、单位职工反映,2002年10月他就下落不明。经过缜密侦查,民警发现常国华可能在九台藏身。2003年1月18日晚上,民警在九台市平安小区五号楼里将常国华抓捕归案。 原来,1998年,常国华出狱后,成立了长春市二道区兴达水泥厂并自任经理,但该厂效益一直不好,常国华遂萌生一个邪念,设下骗钱的陷阱。2002年9月13日,他将长春市某公司经理等人骗到长春市某方砖厂(常国华谎称是自己的工厂),签订了一份水泥供销合同。 每次收到这家公司发的水泥后,常国华就以低价卖出。随后,他采取只付给这家公司50%货款的手段,诱骗该公司继续履行合同。2002年9月至10月间,常国华先后5次从这家公司骗得4785吨水泥,低价卖出后,只付给货款74万多元,剩余货款被他占为己有。 2003年1月28日,常国华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经过一个多月的侦查,民警获悉2002年3月至8月,常国华以二道区兴达水泥厂的名义,曾先后与长春市、双阳区等两家公司签过水泥供销合同,分别骗得这两家公司100万元、70多万元,赃款大部分都被他挥霍掉。 目前,警方正全力追缴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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