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布斯》富豪吴志剑因合同诈骗被判刑1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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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1日07:1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4月21日电曾经名噪一时的深圳政华集团原总裁吴志剑,如今成为阶下囚。4月1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院,以合同诈骗及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两项罪名,判处吴志剑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吴志剑是号称靠800元钱闯深圳发家的传奇人物。他1960年出生,祖籍湖南常德,下过乡、当过兵,退伍后被 分配到湖南某市公安局。1985年辞职下海,先后办过养鸡场、广 1988年7月,深圳市首次拍卖出租车营运牌,吴拍得28张,随后又几次在拍卖中拿到了不少营运牌,组建了多 家出租汽车公司。到1992年,公司业务从房地产到工业、商贸、现代农业无所不包,在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以 及美国、澳大利亚等地拥有数十家实业公司。 《福布斯》2000年统计,吴的个人资产为1.15亿美元,位居中国大陆富豪榜第26名。在上海《新财经》评 选的“中国十大富豪”中,吴排在第9位。但1999年3月,深圳市对长期拒偿债务人的名单公开曝光,吴志剑名列其中, 欠债额为2亿元。 深圳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吴志剑主要有两项罪行:一是在1999年11月,为应付香港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 ,吴指使手下准备了空白产权证及“深圳市运输局营运中心”的公章、钢印等,伪造了国润、奥润、安润等出租汽车公司名下 的营运牌照产权证300多本,该行为触犯刑法,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罪名之二:1999年年底,吴成立了一个小组,从事出租车融资业务,对公司的出租车经营承包合同进行修改,先 后与200多名承租者签订承包合同,骗取租金逾亿元,该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李桂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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