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号信里10万日元“飞”了 邮局只赔36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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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1日07:29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牟凝慧 邓小卫)借钱出国打工,原想将辛辛苦苦赚来的10万日元夹在挂号信中寄回家还债,不料家人只收到信却不见钱。几天来,西安市长安区马王镇白家堡的白建利一家老小为此急得团团转,可找邮局讨到的说法是,邮局只承担挂号信损失费,里面的10万日元丢失不应归邮局管。 家属 信封已经被拆开10万日元不见影 白建利的父亲白元涛告诉记者,去年年初儿媳劳务输出到日本做纺织工,今年4月7日晚打来长途电话说,4月4日从日本寄出一封挂号信,里面夹着10万日元,让家里留心收信。由于儿子白建利在外打工,白元涛就天天守在家中,生怕误了事儿。 4月17日上午11时30分许,白元涛终于收到这封信,可把信送到他手里的却不是邮递员。“我当时就感到有些不对劲儿,信封封口多一半儿都是开的,粘上的这个角儿,捏着都是湿的,明明就是刚刚粘上的!”白元涛称,当日上午11时许,经常给白家堡送信的邮递员张某让别的村民把信捎给他。至于挂号信的收取凭证,也是张某“借村民白秀虎的印章盖的”。随后,张某将信托给其他村民,就这样经四五个人转手,白元涛才收到这封信,期间间隔有20分钟,收到信时10万日元已不翼而飞。 邮局 夹带货币已违规邮局不应负责任 记者看到,这封信信口参差不齐,不像是一次撕开的,信内第二页上写着:“……现在汇去10万日元,你先兑(换),把咱大哥的5000元人民币先还了……”原来,白建利的妻子出国时交的3万多元钱基本是全家东挪西凑借来的,此次寄回的10万日元可兑换人民币近7000元,打算先还一部分。昨日记者得知,白建利已与在日本的妻子取得联系,据其妻称,所寄的10万日元是10张1万元面值的。 长安区沣西邮政支局负责人王醒忠说,4月17日中午12时,白元涛就找到邮局讨说法。邮递员张某承认没有将信送到白家,但当时将信给其他人时,没有人对信件的完整提出异议。张某还给白家写了情况说明书。 至于信件中夹带的10万日元,王醒忠认为,考虑到确是由于邮递员工作失误造成信件没有送达收信人手中,邮局决定赔偿白建利挂号信信件损失费360元,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中“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各种货币”的条款,寄信人在信中夹带钱币是不允许的,而钱到底丢在哪个环节还不好说,因此邮局不应当承担责任。 律师 邮递过程不规范主要责任邮局担 对此,陕西省王炳森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小松认为,尽管邮寄人在寄信时将货币夹在信件中违背了邮政法,但不能说明信件在送信过程中丢失的财物邮局不负责任。都知道挂号信不仅要将信送寄收信人手中,还要让收信人签字或盖章,如果收信人不在,可由其亲属代收,但必须出示身份证或相关证件。在这一事件中,寄信人有寄信不规范的过错,而邮局没有按照法定程序送信,且因为邮递员过错造成财物丢失,应承担主要责任。 付小松建议,收信人家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若证据齐全,邮局应承担全部损失。付小松还告诉记者,因信件中夹带财物丢失的诉讼,他们每年都要受理好几起。 事发后被父亲叫回家的白建利也说,他们也怕这样寄钱不安全,所以妻子是先看到同去的人用挂号信将钱寄回国内成功后,这才用了这个方法,没想到就偏偏出了事。 昨日,白家对记者表示,他们已在当地派出所报案,并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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