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女学生戴铐事件”后续:派出所指导员停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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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1日09:33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安4月21日电陕西省蒲城县女学生马某因要白水警方出示证件被戴上手铐一事被新闻媒体披露后,陕西省 公安厅、渭南市公安局联合调查小组赴白水进行调查,18日有了结果:因违规使用警械,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白水公安局杜 康派出所指导员李安龙被停职,并建议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据《华商报》报道,联合调查组认定,马某父亲马明亮涉嫌嫖娼一案,白水公安机关 渭南市公安局政委张来宝告诉记者,经调查核实后也发现此事办案程序不规范,表现在3个方面:跨区域办案,未向 主管局领导汇报,也未制定严密的实施方案;没有积极与蒲城县当地警方取得联系,请求配合;在传唤过程中,出示相关证件 不规范、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在传唤受阻的情况下,给少女马某戴手铐于法无据。 调查结果认定,杜康派出所在传唤马某父亲过程中,执法程序不规范,违规使用警械,渭南市公安局督察处建议,白 水县公安局对此事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已停职的杜康派出所指导员李安龙依照有关规定进一步严肃处理。并针对该案暴露出的 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教育全局民警引以为戒,加强公安队伍建设,规范公安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民警执法水平和办 案质量,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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