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下岗职工活命钱 贪心副厂长被判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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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1日11:58 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4月18日,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对颍上县造纸厂原副厂长余起云贪污公款一案作出判决,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2001年12月19日,一封匿名举报信举报余起云侵吞下岗职工生活费的问题。该县检察院经过秘密查访,当日即将余起云刑事拘留。面对提审他的检察官,余起云交代了自己伙同他人贪污公款的犯罪事实,并将12.6万元赃款如数上缴。 1999年4月,颍上县造纸厂倒闭,即将宣布破产。按照有关规定,该厂成立了再就业服务中心,下岗职工自己申报领取基本生活费,费用由颍上县再就业办公室统一发放。1999年7月,时任副厂长的余起云具体负责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申报、领取、发放工作。该县再就业办公室的段荣先、杨立刚、张九龙(三人均已被颍上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刑)让余起云多报下岗职工人数,领到钱后4人私分。 1999年6月,造纸厂停产,职工陆续下岗,他们与中心签订了托管协议,从中心申领基本生活费。余起云与段、杨、张策划采取冒他人之名,多报下岗职工人数的方法,多领职工生活费,以达到贪污的目的。 余起云将实际并未与中心签订托管协议的职工名单和自己编造的假名单都申报到造纸厂下岗职工范围内,1999年9月15日至9月28日,余起云三次向再就业办写报告,申请领取造纸厂下岗职工456人从1999年7月到10月共三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时任颍上县下岗职工领导小组负责人的段荣先大笔一挥,就把456人改成了478人,据此拨给余起云12.51936万元。余起云分三次将11.81712万元先转入自己的私人账户,另将7022.4元转到段、杨、张三人私设的以张九龙的名字开户的个人存折上。后余起云从自己的个人账户上贪污1.77776万元。2000年1月22日,余起云造册333人,四次向再就业办申领下岗职工1999年11月至2000年2月共四个月的生活补助费10.62936万元,其中多报62人的费用被余起云中饱私囊。 2000年7月,余起云退休,但仍负责该项工作。按照新规定,每人每月的最低生活标准是50.7元。然而余起云在向再就业办申报408人的名册中,竟然有296人是假名字!非但如此,他在发放此款时,竟然连那0.7元也要克扣。2000年7月,余起云造册发放造纸厂职工2000年3月至5月份生活费时,虚列职工名单67人次,虚列支出10050元,从中分给段、杨、张人民币6696元,余款3354元被余起云侵吞。检察机关查明:1999年9月至2001年10月间,余起云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下岗职工人数、扣发下岗职工生活费等手段贪污公款134382元。(张燕 吕波峰 李冬青 杨世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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