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法空白绊了维权的“腿” 岛城短信投诉屡屡碰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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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1日14:43 齐鲁晚报 | ||
本报青岛4月20日讯 只因无意中接收了一个短信,就掉进了月月被收费的“包月制”的陷阱,但是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有关索赔请求在消协却很难得到解决,近来,岛城许多手机用户频频遭遇烦心事。 市民李先生今天向记者反映,去年7月份,他新买了一款手机,开始几个月的话费一直保持在50元左右,去年10月份以后忽然涨到了每月近60元,李先生在话费单上发现多了一项 李先生到“12315”投诉,要求网站立即停止这项“服务”,并要求网站退还已收取的6个月的包月费,得到的答复却是因为缺少法律依据,只能是他自己到通讯公司协商解决。 记者近日从青岛市“12315”消费者维权中心了解到,目前,有关落入手机短信陷阱而导致被动消费的投诉明显上升,已经达到了短信类投诉的约三分之一,消费者的遭遇大致都和李先生类似,但都不能有效地解决。 “12315”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消法中对此类投诉没有明确规定,很难为消费者讨个满意的说法,只能提供相关通讯公司的投诉电话,让消费者在通讯公司的指导下,终结此类收费。 业内人士指出,网站提供服务却不明确告知收费规则的行为属于没有告知或告知不完善,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消费者在消协的帮助下,有权要求服务方立即停止这种侵权行为。专家提醒消费者,收到一些不明情况的短信最好立即删掉。(王军 于健 鲁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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