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长带头打地洞盗景德镇御窑古瓷 被判9年徒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1日16:12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昌4月21日电(李兴文欧阳霖)景德镇市朱华明等人去年蓄谋在租赁的房屋内打地洞,从地下大肆盗掘古 瓷,严重破坏了御窑厂古文化遗址。日前景德镇市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判,主犯朱华明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景德镇市珠山御窑厂古文化遗址是明清两代专门生产、提供宫廷御用瓷器的官办窑厂,地下遗存文物相当丰富。近年 来,景德镇市盗掘御窑的违法犯罪活动一度猖獗,古文化遗 经审理查明,2002年3月初,景德镇市工商局生产资料工商所副所长朱华明伙同同事李烈、黄小华(在逃)预谋 盗挖古瓷片。三人在勘察地形后选择景德镇市中华北路137号(原南方饭店)为盗掘入口地点,计划通过地洞连接过街下水 道,通往龙珠阁文化遗址保护区域盗掘古瓷。 随后,朱华明以高价租赁店面三个月,李烈找来叶贵德购置打地洞用的料板并雇请民工。2002年3月下旬,按事 先预谋的计划分工,朱华明等人开始在租赁的房屋内打地洞。随后,王克元、胡百伍、汪洋、刘爱莲四人受雇进入地洞挖掘古 瓷片,4月16日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盗掘的古瓷片8箱。 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分别判处朱华明、叶贵德、王克元、胡百伍、汪洋、刘爱莲有期 徒刑九年至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至3000元。朱华明等人不服,提出上诉,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裁定驳回上 诉,维持原判。 目前,对在逃的李烈、黄小华等案犯的追捕正在进行之中。(完)
订短信头条新闻 让您第一时间掌握非典最新疫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