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落户门槛沈阳最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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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2日07:41 辽沈晚报 | ||
本报讯 首席记者萧叶报道 从明日起,在沈阳购买商品房的居民可以按照新政策办理落户手续了,符合条件者持相关证件到各区公安分局的户政科办理相关手续后,经过20个工作日就可以顺利在沈阳落户。新的购买商品房落户政策的正式启动,标志着沈阳购买商品房落户的门槛已经降至全国最低。 新政策适用范围 根据沈阳市公安局的通知,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办理在沈落户手续,凡在沈阳市市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购置成套商品房的,不低于沈阳市政府本期公布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本期市政府公告为19.12平方米),准予本人、配偶以及未婚待业子女户口迁入沈阳。具体包括外埠人员(含沈阳市三县一市)在沈阳购买商品房的;沈阳市城郊四区农业人口购置商品房的;与子女共同居住的父母要求迁入的,要连同购房子女家庭成员共同计算,达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就可以一并办理迁入。 关于购房的时限,公安机关的解释是,此政策出台前购买商品房者,也在落户之列。 三种情况不予落户 在具体执行新政策过程中,下列三种情况的购房者将不予办理,一是购买二手房不在落户范围内;二是购买联合建房的不能办理;三是购买的车库、仓库等不属于人居住的建筑,不计入面积;购买商业网点的,除非有居住条件的,否则均不能办理落户。 计算房屋面积时,房屋产权证上的面积为惟一的法定面积。随着沈阳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现有的19.12平方米的标准将有调整。从4月23日起,原有的购买商品房落户政策停止执行。 落户所需证件 一是原籍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证明写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户口性质、加盖户口专用章,注明居民身份证编码);二是居民户口簿;三是购买商品房专用发票(复印件);四是商品房购销合同(辽宁省建设厅、省工商局监制的);五是本人房屋产权证;六是契税证;七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八是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未婚证或离婚证);九是本人申请书;十是要求携带多名子女落户的,需由户政部门视情况确定如何进行亲子鉴定。 办理程序和时限 购房人本人出具上述手续及法律文书,向房屋所在地公安局所属分局户政科提出申请,手续齐全且一致的由分局户政科受理审核,指定专人实际调查房屋情况,写出调查报告提出意见。报科长和局长审核后,开具户口准迁证及落户指标卡,返还申办人。2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可向各分局户政科咨询,联系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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