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遭电击失四肢 索赔4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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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2日08:4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2000年10月,同是成都华阳镇人的郭开金找到时年22岁的当地电工刘帮华,请其参加他承包的四川甘洛县10千伏农网高压输电线路改造工程。2000年12月3日早上9点过,刘帮华和工友来到海拔4000多米的普昌电站至石海乡干东村山上施工。刘爬上高压电杆,当其准备施工时,不想电线未断电,刘当即被10千伏的高压电击伤,经华西医大抢救治疗,截去四肢。 不服仲裁告上法庭 2001年4月,成都市劳动局对刘帮华受伤的性质确认为工伤。2001年7月,成都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刘的伤情鉴定为一级伤残,A级护理。去年12月,成都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裁令电力安装公司的上级单位煤建工程公司承担刘安装假肢的费用,按月向刘发放工伤护理费、伤残抚恤金以及再医费等费用。此后,刘帮华不服而诉至法院。 总共索赔410万元 起诉书中,刘帮华向被告索赔4102901.87元,并要求一次性支付。索赔项目为: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634元伤残抚恤金409657.5元垫付医疗费25023.5元护理费227587.5元 假肢安装及更换费264万元 继续治疗费20万元 鉴定费240元 假肢定金500元 住院期间工伤津贴1859.37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3600元 被赡养人生活补助费76800元 精神抚慰金50万元 双方激辩 原告:我连自杀的能力都失去了 昨日一大早,刘帮华就由其哥哥背到了法庭旁听席上,他左手肘部以下只剩下四五厘米长,而右边膀部只见空荡荡的袖管;两条腿也从将近大腿根部的地方截除了。 刘帮华回忆说,当时“山上下着大雪,又吹着风,要不我也可能听到电流声响。”他爬上高18米的电杆,拿起一截电线准备“接地”时,不想手中的电线刚一碰上高压线就发出一阵火花,他当即被高压电击中。见此,下面的工友立即割断保险绳,用滑轮将他放下地来。 第二天早上6时,刘帮华被送到川大华西医院抢救。医生前后共施行了5次大手术、截去其四肢,才保住了他的命。刘帮华说:“现在,我什么都失去了,甚至连想自杀也没这个能力。” 被告:违章施工是罪魁祸首 电力安装公司代理律师倪元新表示,事发是因为郭开金的违章指挥,刘帮华违章操作造成的;而郭开金与电力安装公司并不具有劳动关系。 据了解,2000年9月,并不具有电力线路改造资质的郭开金找到电力安装公司为挂靠单位承揽了这项工程。施工时,郭开金与电站达成口头停电协议,需停电时,由郭直接与经办停电人员联系,然后持《停电申请》到电站停电。之后,郭开金办理了从2000年11月20日至30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6时的停电手续。时间满后,郭开金并未补办停电手续仍组织工人施工。12月1日、2日,电站都按惯例停了电,但在3日,即出事当天,电站就没有再停电。青法记者马天帅刘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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