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连休5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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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2日09:01 深圳商报 | ||
省政府要求:一般不组织大型活动;国家旅游局强调:疫情发生地不得组织跨区域旅游 【本报广州电】(深圳商报记者古国真通讯员符信)记者昨天从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3年“五一”放假调休安排的通知,为减少人员大范围流动,进一步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今年“五一”按法定假日休假,暂不实行长假制度,即从5月1日休到5日,共5天。具体安排如下: 5月1日至3日为法定假日,5月3日(星期六)的公休调至5月5日(星期一)休息,5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单位放假办法,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制定。 省政府要求,放假期间,各地区和各部门要继续做好医疗防疫工作,安排好人员值班,一般不组织大型活动,提倡就地休息,并切实加强生产安全工作。 【据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记者孙玉波)国家旅游局发出紧急通知,提出近期国内旅游工作要把防止非典型肺炎通过旅游活动扩散作为重中之重,并对4月下旬至5月底的国内旅游工作整体部署进行调整。 通知指出,近期国内旅游中,不提倡“国际损失国内补”,不追求出游数量,要把功夫下在本地本单位的“非典”预防措施的落实,以及旅游接待环节上一旦发生病例后的妥善处置和有效控制上。 在旅游产品方面,积极提倡在本地区旅游,不组织跨区域促销和跨区域旅游,不组织到疫情发生地区旅游;疫情发生地要从防止疫情传播和扩散这个大局出发,不得组织到其他地区的旅游。不搞大型群体活动特别是人群大量聚集的室内活动。为防止疫情通过旅游活动向农村地区扩散,不组织“农家乐”旅游和到边远地区农村的旅游。 通知要求,在各地区开展的安全大检查中,要把各类旅游经营单位落实防治非典型肺炎应对预案情况放在突出位置,同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检查和旅游市场秩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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