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人才中介机构须有“许可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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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2日09:19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陈晓薇)记者昨日获悉,为了加强对人才中介机构的管理,促进人才中介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市人事局日前下发通知,从5月1日起,在我市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取得市人事行政部门颁发的《深圳市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 通知要求,申请人在取得《许可证》后的60日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或者向事业单位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申请从事“人才信息网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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