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勒索“讨公道” 换来刑期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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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2日09:28 长江日报 | ||
武汉晨报讯(记者朱滨 通讯员易志坚潘楚义) 同事妻子被人欺负,挺身而出“讨公道”对他人实施绑架勒索。昨日,武汉市青山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青山区政法委部分领导及部分人大代表等40余人参加了旁听。 去年7月31日,赵志俊得知同事刘某妻子被赵元钢殴打后,随即答应刘找赵元钢赔偿损失。晚8时许,赵志俊等人与赵元钢兄弟就赔偿之事谈判时发生争执。次日,赵志俊指使“ 法院当庭宣判了此案,主犯赵志俊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000元;从犯张红义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3000元;林少斌犯窝藏赃物罪,处罚金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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