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领回被骗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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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2日09:32 潇湘晨报 | ||
昨日上午,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6名用“秘鲁币”诈骗钱财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法院追回部分赃款,并现场返还给受害者。 当庭发放追回的赃款 上午9时40分许,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法官宣布继续开庭。黄湘凯、黄明华等 旁听席上,早早赶来的几名女士也低下了头。原来,她们都是被骗者,特地前来法院领回部分赃款。 宣判完毕后,天心区法院法官开始发放追回的赃款。“谢谢法官,谢谢法院”受骗者匡女士第一个上台,领回了被骗去的2.5万元,对于法院尽力帮她追回了被骗金额的一半,她连声表示感谢。去年9月23日上午,被告人陈国光、黄湘凯伙同王宏斌(在逃)等人分别扮作外地人、银行工作人员、某局主任,用20张面额为1000元已经作废的“秘鲁币”骗走匡女士整整5万元。得知被骗,匡女士曾痛不欲生。 与匡女士一道来领回被骗款的还有杨女士、肖女士及来自益阳的刘女士等人。据法院介绍,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尽力为被骗者追回了3.7万元,由于被骗者总金额较大,法院只能按照“诈骗者退还谁的就返还给谁”的原则发放。 骗取10余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湘凯、黄明华、王国平等6人与王宏斌(在逃)等人相互纠合在一起,密谋策划用已作废的秘鲁币谎称是“马克”或“欧元”,多次在长沙市、益阳市的繁华街道上采取“问路”的手段,先后诱使被害人相信已作废的秘鲁币是真正的“马克”、“欧元”,且银行兑换汇率高,有利可图,多次诈骗被害人的钱财,赃款及财物折价累计达10万余元。其中,黄湘凯一人就参与诈骗4次,诈骗钱物计95720元,得赃款22500元;黄明华参与4次,诈骗钱财5万余元,得赃款12000元。 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黄湘凯、黄明华、王国平、黎汉强、陈国光、谭巍均因犯诈骗罪,分别判处2年(缓刑)至6年的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2万元,法院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 贪小便宜上当受骗 来自益阳的刘女士谈起受骗经历时,仍后悔不已。据她介绍,去年7月14日上午,她去学校刚开门便被黄湘凯等人缠上了,几人自称是深圳人、某局主任,又假冒银行工作人员,合伙将她骗到益阳市卫生局附近,自己糊里糊涂就用25000元现金从几人手里兑换了10张面额为1000元的已作废的“秘鲁币”。 据介绍,受骗者均是中老年妇女,她们大多数因为贪小便宜,不识“秘鲁币”真假,以致相信骗子所吹嘘的,见有利可图而上当受骗。有关人士提醒市民,切莫被小便宜“砸”昏了脑袋。 周喜丰 马铁夫 刘少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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