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向业主收邮箱费合理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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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2日10:57 南方都市报 | ||
热线电话:020—87388888 热线传真:020—87382357 答复:按规定新装邮箱要收100元 叶小姐反映:我是住在海珠区同福东路552号福兴大厦的市民,该大厦物业管理部门要向业主收取100元的邮箱费,但我在其它地方住时都不用收取,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广州市邮政局答复:按规定,新小区要安装邮箱,必须是公安部门批准的门牌号码,方可办通邮手续,新装的邮箱将一次性收取费用100元,也是经过物价部门批准的,邮政局保养和更新邮箱的费用将从这笔款项中支出。至于有些地方不用收取该款,是因为开发商已把费用打入建筑成本,未单列出来收取,但我们已向开发商收取这项费用。 本报记者 何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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