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嫖娼后变“公安” 用手铐“换”小姐手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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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2日13:00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记者孙湘平 通讯员程贝莉 嫖娼之后拿出手铐,对卖淫女说:“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吗?”就这样连吓带骗的,文某轻而易举地拿走了卖淫女的手机。4月17日,南宁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文某以涉嫌抢劫罪提起诉讼。 携带手铐去嫖娼 3月5日晚21时过后,百无聊赖的文某从租住的位于南宁市官桥的出租屋搭乘出租车来到新竹路想“消遣”。到了新竹路和古城路的交叉路口,文某在“香香美容院”的门口下了车,走进美容院后就问女子王某:“有小姐(指卖淫女)吗?”王某回答有,并要价150元。文某同意后提出:“去招待所。” 谈好条件之后,王某把身上的现金连同文某刚给的150元钱交给了美容院的一“姐妹”保管,然后与文某搭乘出租车到了建政路和古城路交叉路口附近的某招待所。进了招待所后,文某以假名在5楼开了一间客房,并进行了嫖娼的违法行为。 完事之后,文某光着身子走到床头柜前拿起他的皮包,从里面掏出了一副手铐,并对错愕的卖淫女王某喝道:“不要动,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接着又对王某“审问”了一番。王某见此情形,以为遇到警察了,便没有声张。 接着,文某便提出要和王某“私了”,要2000元钱,由于王某身上没有现金,文某也不愿意跟王某到美容院取钱,于是文某就从王某的皮包里拿走了王某的TCL108型手机。 男女一起落法网 文某拿了王某的手机,又把卖淫女王某绑在床上后,大摇大摆地走出房间。没想到,民警已经在房门口等他了。 原来,正当文某用假名与卖淫女开房的时候,就有群众发现了他们“苗头不对”,向派出所举报了文某与王某有卖淫嫖娼的嫌疑。民警根据举报,迅速地找到了文某和王某所在的507号房,守候在房门口。 在文某被抓的同时,民警也从大开的房门看到了被绑在床上的王某。经过民警的讯问,王某承认了卖淫的事实,文某也交出了他拿走的手机,一切事情真相大白:原来文某并不是警察,他今年26岁,从宾阳来南宁打工。 最后,文某被移交南宁市公安局新城分局。3月6日,他被公安局新城分局以涉嫌抢劫罪而刑事拘留。王某也因卖淫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 为了父母做此事? 据文某自己交待,他买手铐是为了父亲,而抢手机是为了母亲。 今年1月,文某从宾阳来南宁想找份工作,临出发的前一晚,文某的母亲给了他1000元钱,叫他从南宁买部手机回家。来到南宁后,文某用400元在官桥租了一间出租屋住下,朋友结婚时送红包又花去100元,加上他自己零花,没几天,母亲给他买手机的1000元就只剩下200元了。 文某想,如果弄不到一部手机的话就无法向母亲交代,于是他想到了以抢劫卖淫女的方法来弄到手机。 但文某为什么会有一副手铐呢?仔细追问后得知,文某的手铐是他花50元钱买的,一直放在他的皮包内。而文某买手铐的原因是想回家铐住父亲的,因为文某的父亲嗜赌如命,不干活,还常殴打他母亲,文某见状很生气,于是买了副手铐想教训一下父亲。 责编:朱燕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作者:孙湘平 程贝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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