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保姆铤而走险绑架主家小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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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3日08:06 长沙晚报 | ||
一名28岁的桃江籍女子,在长沙做保姆期间,竟然绑架主人家的儿子勒索巨款。昨日,女绑匪罗立英被芙蓉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保姆和儿子双双失踪 2002年11月5日下午1时许,在长沙市东大门皮革市场做鞋料生意的温州商人郑老板夫妇傻了眼,保姆罗立英带着仅18个月大的儿子,外出快两个小时了,现在还没有回家,整个 当日下午6时许,就在郑老板夫妇急得团团转的时候,罗立英打来电话,称自己和小孩被坏人绑架了,要5万元才能赎回,3天后再打电话告知交钱的地点和方式,并一再叮嘱不要报警,如果报警,自己和小孩就完了。挂上电话后,郑老板向警方报告了这一重要情况。 “讨价还价”时落网 11月6日晚7时许,罗立英再次打电话给郑老板,要求郑老板于第二天(11月7日)晚上7时将5万元现金送到桃江水库大坝,放在桥上的一个红袋子里。罗立英要求郑老板一个人坐公共汽车去,不能带其他人,也不能自己开车。按照警方的要求,郑老板一会儿问小孩的身体状况,一会儿说晚上送钱不方便,能不能改在中午,尽量与罗立英在电话中周旋,以拖延时间。与此同时,警方通过技术测定,很快确定罗立英在宁乡县玉潭镇大街上的一个公用电话亭打电话。当罗立英与郑老板在电话中“讨价还价”的时候,被警方逮个正着。随后,小孩也被安全解救。 据了解,罗立英由于家中经济困难,遂产生了绑架主人家小孩然后勒索钱财的荒唐念头。 国忠 金钟 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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