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椒撒眼抢手机 两罪犯各判处有期徒刑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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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3日12:09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曾庆春 实习生/花展 通讯员/吴俊) 近日,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宗利用胡椒粉撒眼睛抢劫手机的案件,两名罪犯各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 去年10月的一天凌晨2时许,被告人贺某某、刘某某在韶关市火车站附近的一个大排档吃夜宵时,看见一中年男子腰间挂着一部手机从大排档上面的招待所走下来,两人便合谋抢手机。当被害人从外面买东西回来准备上楼梯时,两人即冲上前,刘某某用胡椒粉撒向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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