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用一幅图 赔了3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3日12:48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早报讯(实习记者余子炊记者宋林风) 探险摄影家吕玲珑状告某楼盘侵犯知识产权一案,昨(22)日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吕玲珑3万元。据悉,这也是成都市单幅摄影作品赔偿金额最高的案例。 2000年,吕玲珑在甘孜州得荣县采风拍了一幅《美丽的泽加措》,后来收录在他个人摄影集里。2002年4月10日,他发现某广告公司在制作一楼盘预售广告时竟用了该图,而 昨日,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法官让双方当庭协商调解时。被告提出自己的方案:赔偿原告2616.3元,也就是自己在广告设计中所得的全部费用。而原告吕玲珑认为赔偿金额太少,没有诚意,当即表示反对。 调解失败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最后宣判:被告赔偿原告3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订短信头条新闻 让您第一时间掌握非典最新疫情! | ||